为贯彻《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35号)文件精神,规范我校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提升我校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水平,提高教师教育人才培养质量,适应社会对师范人才的需求,根据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规范师范类专业建设,建立健全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制度,促进师范生认证和就业,为落实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提供教育人才保障。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体育学院院长李永刚、党委书记刘瑜任组长;副院长杨卫华、李尚华、副书记黄远伟任副组长。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我院2024届通过国考笔试和校内笔试的本科师范生。
根据自愿原则,师范生也可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四、考核实施
1、面试时间:4月13日、4月20日。
2、面试地点:体育学院
(1)考场:第一组:A16-0213;
第二组:A16-0212;
第三组:A16-0211;
第四组:A16-0209。
(2)备考室:A16-0201。
3、面试程序:面试采取说课+答辩方式,主要考查申请人的教师基本素养以及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水平。
(1)备考:考生按照组别顺序,抽取说课题目,自行准备10分钟;
(2)说课:考生进入考场,按所抽取题目进行说课,时长10分钟;
(3)答辩:试讲结束后,由现场评委提出2-3个教育教学相关问题,考生现场作答;
(4)评价:现场评委根据考生情况和表现,现场对该考生进行综合评分。
五、工作要求
各教研室和全体学生要充分认识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对提高我校师范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考核工作,加强过程管理。对在考核过程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禁随意扩大免试认定范围,或不按规定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面试结束后及时将考核结果上报学校教务处,协助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