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要入档材料
1、毕业生材料
大学 部分 |
(1)高校毕业生登记表×1 |
(2)学年鉴定表×3(专)/4(本) |
(3)学籍卡(成绩单) |
(4)实习鉴定表 |
(5)毕业论文/设计(本科) |
(6)论文成绩评审表 |
(7)体检表 |
(8)报到证(白联) |
其他需要装入的材料 |
高中 部分 |
(9)高考招生登记表 |
(10)高考志愿表 |
(11)高中毕业生登记表 |
(12)高考体检表 |
(13)团组织关系 |
其他高中各学校相关材料 |
2、奖惩材料
(1)奖:在校期间校级(含)以上获奖情况审批表,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审批表。
(2)惩:在校学习期间受处分文件原件(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
3、党组织材料
A.未入党: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思想汇报及考察材料等需装入档案中。
B.已入党:党员组织关系材料保存在学院(不装入档案)。
4、专升本及考研材料(如有)
5、教师资格证相关材料(如有)
二、入档具体要求
1、由各学院主抓学生工作的领导负责,各学院负责毕业生的辅导员老师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生入档材料整理好后(档案按班级、学号升序整理)到学生处封档。
2、档案袋上填写必须用黑色水笔填写,不得出现任何涂改。
3、毕业生档案中的材料内容审核务必认真细致,并与装档材料目录相对照,杜绝出现差错。
4、对于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毕业生档案,一律不与学院集中封档一同处理,用铅笔在档案袋右下角位置清楚标注 “处分”,由学院将学生档案单独交到学生处,由学生处负责处理。严禁个人在学院将未密封的档案带走。
5、所有材料装档前,务必检查公章是否按照要求加盖(如:《毕业生登记表》的学校盖章,《学籍卡》的学籍管理专用章等)。凡是档案材料公章加盖不全者,用铅笔在档案袋右下角位置清楚标注 “未盖章”。
6、未办理报到证的学生档案一律不能密封、流转。
7、参加专升本学生的档案一律暂不密封,待考试结束后将志愿表、报名表等装入档案中再密封。专升本的档案领取时必须持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毕业证原件领取。
8、考上研究生的学生档案可以封装并将学生的考研调档函虚粘在学生档案封面上。
9、学院将密封后的档案带回学院,可发放给自提的学生,未密封的档案一律不允许学生领走。(注:濮阳、周口等多地区不接受学生自提档案,请让学生了解清楚)
10、通过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档案,由学院相关人员直接将密封完的学生档案送交至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转寄。
11、毕业生领取转存至学生处档案室的遗留档案时,由本人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原件。如有特殊原因请咨询学生处,联系电话0373-3683016。
12、档案密封后不得由个人私自拆封,违者后果自负,学校不再重新密封。如确因学生档案问题,请接收单位密封、盖章后,联系学生处处理。
13、周口地区、平顶山教育局、福建省、安徽省、山东省、浙江省等不接受个人自带档案(2014年开始),以上地区学生档案由学校统一邮寄,请按照模板填写详细。
14、入档完毕,由档案室工作人员检查入档情况,各学院装档人员填写装档登记表后,签字、盖章后留存在学生处档案室,此项工作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