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学院位于河南省新乡市,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始建于1949年成立的太行公立新乡师范学校,是一所具有红色革命基因、改革开放基因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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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实习教学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1/12/16 作者:张利 浏览次数:


 


实习是高等学校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极为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学生掌握和应用理论知识、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为培养学生独立从事实际工作的能力,规范实习管理,不断提高实习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一、实习教学目标

(一)使学生对本专业知识的实际应用情况及发展现状有更全面的了解,受到较为深刻的专业教育,加深对本专业性质的认识,增强今后工作和继续学习的适应性。

(二)使学生将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综合运用于解决专业实际问题中,锻炼和培养从事本专业工作和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

(三)全面检验我系人才培养质量,及时反馈信息,以改进本科实践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二、组织领导

实习工作在系主管领导下,由教学秘书与各教研室分工负责,共同完成,其分工职责为:

(一)主管系领导

1.负责全系实习管理工作。

2.制订实习的指导性文件,审查实习大纲(教学大纲实习部分),审定实习计划,研究、处理实习中的重大问题。

3.检查实习质量,组织评价;组织评选实习优秀指导教师,进行经验交流。

4.组织开展实习教学研究和实习教学改革工作。

5.组织体育学院建立校内、外实习基地。

6.负责审定、监督体育学院执行实习计划。

(二)各教研室

1.制定实习大纲(教学大纲实习部分)、实习方案,编写实习指导书或教材。实习大纲应包括:实习目的和任务、实习要求、实习内容、实习程序和时间分配、对学生的要求及成绩评定办法。有实习基地的单位要与基地协商,编写介绍基地运作、管理、先进技术和设备的实习教材。

2.会同各教研室联系、落实实习场所并负责建设实习基地,按照就近和相对稳定的原则认真选择实习地点。

3.选择、培养实习指导教师。实习指导教师是实习的具体组织者。 必须选派政治思想好、责任心强、有组织领导能力、熟悉实习教学和实习单位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工作。

4.提交实习计划,组织教师做好实习出发前的准备工作、思想教育和动员工作。

5.认真执行经批准的实习计划,检查实习各环节的完成情况,及时协助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实习计划已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变动者,由体育学院主管领导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并提前与实习接收单位联系。

6.检查实习质量。实习前,检查实习的准备工作;实习中,检查实习计划执行情况实习;结束后,组织座谈会和实习经验交流会,总结体育学院实习工作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7.组织评选优秀实习生。

8.负责收集、汇总实习的各类教学文件(包括鉴定表、总结、实习手册等),保存备查。毕业(教育)实习鉴定表一式两份,一份装入学生档案,一份留存。

9.负责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与实习期间的安全检查。

三、指导教师职责

1.实习指导教师必须做到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安全,对学生认真进行指导和答疑。

2.根据实习大纲,结合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拟订实习计划。

3.积极做好出发前的实习动员工作。认真学习实习管理规定,进行安全和保密教育,准备好实习资料和劳保用品。

4.负责实习生和项目的管理,对违纪学生及时处理。

5.组织学生参加公益活动和专业的生产劳动。

6.与实习单位加强联系,争取对方的指导和帮助。利用

实习机会适当承担生产任务、技术改造、技术咨询、专题讲座和科研等工作,组织学生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等。

7.负责实习的交通、食宿和经费开支等事项的落实。

8.实习结束时听取实习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收集实习生对实习单位的建议,以便双方今后更好地合作。

9.根据实习成绩评定标准完成学生实习成绩评定,并进行实习总结。

四、实习生管理规定

1.实习生必须严格要求自己,树立吃苦耐劳的精神,增强集体观念、劳动观念和社会主义事业心、责任感;虚心听从校内、外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按照实习计划的要求全面完成实习任务。

2.遵守实习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实习的统一安排和统一指挥。未经实习指导教师允许,不得独自行动。

3.实习期间,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定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实习期间,学生因违反实习纪律和安全规则造成自身伤害的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他人伤害和国家的经济损失,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4.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更不得无故不参加实习。若因故、因病不能参加者,必须持有关单位或县级以上医疗部门的证明向指导教师请假,经体育学院领导同意并报教务处审批后方能准假,事后要补实习。无故不参加实习,推迟到实习地点或提前返校、回家者,以旷课论处。缺席累计达到总实习时间三分之一及以上者,实习成绩作不及格处理。

5.实习不及格不能补考,必须重修。重修实习只限一次,所需费用由本人自理。非单独考核成绩的实习,其成绩按一定比例计入相应课程的学期总成绩。

6.按时完成实习计划规定的实习项目,完成各项实习要求。

7.维护学校荣誉,发扬团结友爱精神,注意搞好与实习单位的关系。在完成实习任务的情况下,主动协助实习单位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动。

五、实习成绩的评定

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实习态度和要求完成的实习任务综合评定实习成绩。成绩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优秀:认真完成实习大纲的要求。实习过程中积极主动,虚心好学,严格要求自己,服从校内外实习指导教师的领导和安排,遵守实习的各项规章制度;专业训练或专业考核成绩突出。

良好:完成实习大纲的要求,实习态度认真,遵守实习的规章制度。专业训练或专业考核成绩较好。

中等:达到实习大纲的要求,实习态度较认真,专业训练或专业考核成绩尚好。

及格: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期间表现一般,专业训练或专业考核成绩一般。

不及格: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作不及格处理:(1)未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2)实习缺席累计达三分之一及以上;(3)实习中严重违反纪律。

六、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生的评选

为提高实习效果,评选和表彰一批在毕业实习(含教育实习,下同)中成绩显著、表现突出的集体及个人。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按实际参加的指导教师(含带队教师)人数的20%评选,优秀实习生按参加实习学生总人数的 10%评选。评选应以人才培养方案中时间最长的实习环节为主进行评选,并在每年 5月底前将本学年度的评选结果报送教务处。

(一)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选条件

1.工作责任心强,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

生,做好学生的表率,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各实习基地的实习带队老师。

2.实习工作计划周密细致,实习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非常充分。

3.实习指导工作认真负责,深入实习工作的第一线了解实习生的生活和实习情况,全面完成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妥善地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全面掌握实习工作的详细情况,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解决实习中的困难和问题。

4.实习结束,能按时做好学生的考核工作,个人实习资料齐备。

5.所指导的实习学生能按有关规定圆满完成实习任务,无违反纪律和发生安全事故的情况,深受实习生和实习单位的赞扬和好评。

(二)优秀实习生的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实习生守则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实习安排,尊重指导教师,无任何违纪行为发生。

2.实习期间,工作主动积极,认真负责,刻苦钻研,虚心好学,全面完成实习工作计划的各项任务,且成绩突出,达到优秀。

3.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人际关系,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

4.实习工作总结积极认真,个人实习资料齐备且质量较高。

(三)评选办法

1.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宗旨,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按照评选要求和比例进行。

2.参加评选的优秀实习指导教师须填写《新乡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登记表》(见教务处网页),优秀实习生须填写《新乡学院优秀实习生登记表》(见教务处网页),并及时报送至学校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学校实习指导委员会按照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严格评选,并将评选结果公示 3个工作日以上,然后行文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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