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学院位于河南省新乡市,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始建于1949年成立的太行公立新乡师范学校,是一所具有红色革命基因、改革开放基因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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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教师业务档案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8/06/12 作者:张利 浏览次数:

 

教师业务档案是教师实际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真实记录,也是衡量学校教学工作、教学质量和师资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准之一。为了规范教师业务档案的归档内容及其收集、管理等工作,有效地利用和保存教师业务档案,使学校全面地、动态地掌握教师教育教学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师业务档案的建设原则及管理要求

(一)教师业务档案的建设应以教学、科研为主线,以服务于教学管理为目的。

(二)档案主要由教师及体育学院共同建设。

(三)管理人员要保护好档案,不得损坏、丢失、抽取、拆散、涂改。未经体育学院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外借。

(四)对需列入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性文件、业务性材料,一律打印或用黑色水笔(钢笔)书写,字迹清晰、工整。

(五)业务档案的立卷时间要求

1.对于新分配或调进的教师,自到职之日起开始建立教师个人业务档案,由体育学院负责业务档案管理的人员发给相关规定及表格,协助建设;

2.现任教师的业务档案建设采取由本人送交的办法,即由教师本人按教学单位要求填写统一表格,并将表格所涉及

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时、主动地送交体育学院专门管理人员,由管理人员审核、整理、存档。

(六)教师业务档案每学年更新一次,由管理人员统一整理存入各教师的业务档案盒内。

二、教师业务档案的使用原则

教师业务档案的使用必须坚持与评定职称、申报各类荣誉称号挂钩的原则。今后,对拟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拟申报各级各类的奖励和成果时,其所需教学、科研方面的实绩材料,一律从其教师个人业务档案中提取,不实或不全之责自负。

三、教师业务档案归档内容

(一)与教师个人情况相关的证明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教师职称聘任相关文件复印件;

4.外语、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5.各类技能等级证书(含普通话)复印件;

6.进修或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

7.国内外学术访问的有关材料(会议名称、邀请信);

(二)任职以来综合奖励情况

教师个人获得各级各类荣誉称号的证书或表彰性文件的复印件(先进个人、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等奖项);

(三)教学工作材料

1.授课情况(包括教学大纲、实践性教学环节大纲、教学进度表等材料);

2.指导毕业论文情况(时间、班级、人数);

3.指导学生实习情况(时间、地点、班级、人数);

4.担任兼职情况(教研室主任、副主任、辅导员等);

(四)教学及科研成果

1.承担科研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书、科研项

目立项批准书或文件、结题报告书、所产生的成果材料);

2.论文、论著(译著)编写情况

(1)在国内外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并附全部论

文清单;

(2)主编或参加编著的论著封面及目录复印件。

(五)教学及科研成果(项目、论文、教材及专著等)获

奖证书或表彰性文件的复印件;

(六)有重要纪念意义的照片及音像资料;

(七)其他需存档的材料。

四、教师业务档案材料装盒要求

(一)教师业务档案存档使用统一档案盒,并使用横封、侧封格式,档案盒内侧需粘贴教师业务档案目录;

(二)业务档案材料装盒需遵守一人一盒的原则,不得将不同教师的材料混装,所有材料应分类成册(或制成表格),并按年份倒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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