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学院位于河南省新乡市,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始建于1949年成立的太行公立新乡师范学校,是一所具有红色革命基因、改革开放基因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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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系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6/06/29 作者:丁洁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系实验室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高等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根据《新乡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体育系的实验室安全管理。

第三条 坚持的“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结合实验室工作实际,制定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处置预案。

第四条 落实实验室岗位安全职责,明确实验室安全管理岗位职责,确定实验室安全岗位责任人。

第五条 定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实验室安全校园文化气氛,提高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二章 实验室安全责任

第六条 明确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实验室安全规程,明确实验室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明确实验室管理机构级管理人员。

第三章 实验室安全教育

第七条 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教育制度。积极参加校组织的各级各类专业性的安全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实验室管理和教育,科研队伍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四章 实验室安全管理主要内容

第八条 实验室仪器设备与操作的安全管理

(一)建立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仪器设备安全运行,并做好相应台账。

(二)实验室仪器设备操作人员应当接受业务和安全培训,了解仪器设备的性能特点、熟练掌握操作方法和操作技巧,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展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

第九条 实验室水电的安全管理

(一)必须规范实验室用电、用水管理,按照相关规范安装用电、用水设施和设备,定期对实验室的电源、水源等进行检查,排查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实验室固定电源插座未经允许不得拆装、改线,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不得使用闸刀开关、木质配电板和花线等。

(四)实验室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

第十条 实验室设施的安全管理

根据实验室类别、潜在危险因素等配置消费器材、烟雾报警、监控系统、应急喷淋等安全设施,并制定专人负责管理。

第十一条 实验室的消防安全管理

(一)落实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和学生实验安全守则等,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二)落实消防器材管理职责和措施,保证消防器材定点存放,性能良好,任何人不得损坏、挪作他用。过期的消防器材应当及时更换。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应保持畅通,禁止对方杂物。

(三)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知识和相关技能培训,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掌握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保证安全教学。

第十二条 实验室的内务管理

(一)建立实验室卫生检查管理制度,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督查,减少安全隐患

(二)实验室应当建立卫生值日制度,保持实验室内的整洁,仪器设备布局合理。实验材料、实验剩余物和废弃物应当规范、及时处理。实验结束或人员离开实验室时,实验管理或操作人员必须查看仪器设备、水、电、气和门窗关闭等情况,并按规定采取结束或暂离措施。

第五章 实验室隐患整改与事故处理

第十三条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实验室安全检查。检查应当做好记录。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情况;(二)实验室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三)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四)实验室安全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五)实验室安全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六)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十四条 实验室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

第十五条 本办法文件中未涉及的,根据应急预案妥善解决。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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