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业务档案是教师实际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真实记录,也是衡量学校教学工作、教学质量和师资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准之一。为了规范教师业务档案的归档内容及其收集、管理等工作,有效地利用和保存教师业务档案,使学校全面地、动态地掌握教师教育教学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师业务档案的建设原则及管理要求
(一)教师业务档案的建设应以教学、科研为主线,以服务于教学管理为目的。
(二)档案主要由教师及体育学院共同建设。
(三)管理人员要保护好档案,不得损坏、丢失、抽取、拆散、涂改。未经体育学院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外借。
(四)对需列入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性文件、业务性材料,一律打印或用黑色水笔(钢笔)书写,字迹清晰、工整。
(五)业务档案的立卷时间要求
1.对于新分配或调进的教师,自到职之日起开始建立教师个人业务档案,由体育学院负责业务档案管理的人员发给相关规定及表格,协助建设;
2.现任教师的业务档案建设采取由本人送交的办法,即由教师本人按教学单位要求填写统一表格,并将表格所涉及
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时、主动地送交体育学院专门管理人员,由管理人员审核、整理、存档。
(六)教师业务档案每学年更新一次,由管理人员统一整理存入各教师的业务档案盒内。
二、教师业务档案的使用原则
教师业务档案的使用必须坚持与评定职称、申报各类荣誉称号挂钩的原则。今后,对拟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拟申报各级各类的奖励和成果时,其所需教学、科研方面的实绩材料,一律从其教师个人业务档案中提取,不实或不全之责自负。
三、教师业务档案归档内容
(一)与教师个人情况相关的证明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教师职称聘任相关文件复印件;
4.外语、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5.各类技能等级证书(含普通话)复印件;
6.进修或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
7.国内外学术访问的有关材料(会议名称、邀请信);
(二)任职以来综合奖励情况
教师个人获得各级各类荣誉称号的证书或表彰性文件的复印件(先进个人、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等奖项);
(三)教学工作材料
1.授课情况(包括教学大纲、实践性教学环节大纲、教学进度表等材料);
2.指导毕业论文情况(时间、班级、人数);
3.指导学生实习情况(时间、地点、班级、人数);
4.担任兼职情况(教研室主任、副主任、辅导员等);
(四)教学及科研成果
1.承担科研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书、科研项
目立项批准书或文件、结题报告书、所产生的成果材料);
2.论文、论著(译著)编写情况
(1)在国内外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并附全部论
文清单;
(2)主编或参加编著的论著封面及目录复印件。
(五)教学及科研成果(项目、论文、教材及专著等)获
奖证书或表彰性文件的复印件;
(六)有重要纪念意义的照片及音像资料;
(七)其他需存档的材料。
四、教师业务档案材料装盒要求
(一)教师业务档案存档使用统一档案盒,并使用横封、侧封格式,档案盒内侧需粘贴教师业务档案目录;
(二)业务档案材料装盒需遵守一人一盒的原则,不得将不同教师的材料混装,所有材料应分类成册(或制成表格),并按年份倒序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