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新乡学院体育学院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市政府、校党委安排部署,始终将有效防控疫情、保障师生健康作为首要任务,全面动员、综合施策,形成了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强大合力,打造了严防死守、扎实有效的严密防线。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紧要阶段,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刻不容缓。同时,线上课堂也于近期迎来了开学开课。为切实完成好防控与教学双重任务,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的基础上,将疫情给学生学习生活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我们倡议:
一、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要继续保持高度重视,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形势,及时了解官方通报、权威播报、防控要领以及学校有关要求,引导孩子掌握防疫知识、共同做好防控措施,坚决杜绝麻痹松懈思想,始终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二、主动做好家庭、个人防护。要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减少不必要的外出,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出门戴口罩,回家勤洗手;配合老师做好疫情的排查统计上报工作,主动如实报告孩子的身体健康状况;遵守居住社区、工作单位、学校的防控规定,做到联防联控。特别提醒,无论孩子是否从疫区返回家,特别是出去打工、走访亲友的同学,一定要在回家后自我隔离16天,并按时测量体温,向辅导员老师报告自己的健康情况,确保孩子在家不感染、感染不入校。居家隔离,不要外出!居家隔离,不要外出!居家隔离,不要外出!
三、理性对待学校开学时间。我省各高校开学时间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全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省教育厅统一安排而定。目前,我们正在全力以赴筹备开学前的相关工作,必须在能够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前提下才能开学。一旦开学时间确定,我们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在第一时间通知各位家长和学生。
四、做好孩子心理疏导工作。要认真学习心理防护知识,密切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状况,引导孩子正确认识、科学应对疫情,让防疫过程成为孩子成长历程中的一次磨砺。要坚持以身作则、增加亲子互动,努力营造适宜学习的家庭氛围,示范引导孩子养成读书、锻炼、规律作息等良好习惯,鼓励和尊重孩子的个性发展。
五、督促孩子用好在线学习资源。要尽可能为孩子创造网络学习的条件,关注、督促、提醒孩子做好准备、积极参与,认真完成学习任务;要教育引导孩子积极通过微信、电话、直播平台等方式,与教师加强教学互动、融入在线教育;充分利用课程回放功能,通过点播、重播、回放等方式,陪伴孩子做好学习内容的复习和强化。正式开学后,老师将根据孩子们线上学习情况,进行针对性辅导,帮助查缺补漏,努力把孩子们的学习损失降到最低。
家长朋友们,守护好每一位孩子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我们共同的使命和心愿。让我们携手并肩、同舟共济,凝聚合力、共克时艰,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为孩子们营造安全健康的成长空间,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
肺炎疫情防控须知
一、勤洗手。在任何可能污染双手的情况下,均需要洗手,包括外出归来、咳嗽或打喷嚏、照护病人前后、制备食物、饭前便后、处理动物或者动物排泄物等。按照七步洗手法进行洗手,且搓洗时间在20秒以上(唱两遍“生日快乐歌”的时长)。
二、注意咳嗽礼仪。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袖口或曲肘将口鼻完全遮住,切记勿用手捂。将用过的纸巾立刻扔进封闭式垃圾箱内,不可随意丢弃。咳嗽或打喷嚏后,用肥皂和清水或含酒精洗手液清洗双手。有咳嗽或打喷嚏时,要戴口罩。
三、保持居住环境卫生。居室勤通风换气,及时清理垃圾,保持整洁卫生。
四、避免接触可能的患者。尽可能避免与任何表现出有呼吸道感染症状(如发热、咳嗽或打喷嚏、流鼻涕等)的人密切接触。
五、外出防护措施。尽量避免前往武汉等疫情严重的地区;避免到人多拥挤和空间密闭的场所;不要去野生动物市场,避免接触活禽野鸟。必须去时,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且佩戴口罩前后要清洁双手。
六、坚持安全的饮食习惯。尽量避免接触和食用野生动物,食用肉类和蛋类要煮熟煮透。
七、积极就医。出现发热、咳嗽或打喷嚏、呼吸急促等症状,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近期(2周内)到过武汉或者接触过类似病例,应主动告知医生。积极配合医疗卫生机构执行相关规定。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知识
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和传播途径
新型冠状病毒为首次发现人类感染,被世界卫生组织(WHO)命名为2019-nCov。病毒很可能来源于野生动物,主要通过飞沫传播和接触传播,有持续人传人的风险。目前没有疫苗可以预防。
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主要症状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表现为发热、乏力等全身症状,伴有干咳;部分患者逐渐出现呼吸急促、口唇及手指脚趾青紫、昏迷等严重症状;部分患者起病症状轻微,可无发热。
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大部分可治愈
目前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没有特定的治疗方法,但许多症状是可以处理的。多数患者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四、密切接触者需医学观察14天
密切接触者包括与患者共同生活、同室工作学习、同室居住的人员;同病房的其他患者或陪护人员;与患者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医学观察可采用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等方式,观察期内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需送至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