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团字【2016】号
 
  
 关于举办新乡学院第四届健身操舞大赛的
 
 通知
 
 各院(系)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体育工作的指导精神,积极响应团中央号召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三走)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充分展现我院学生朝气蓬勃、魅力四射的良好精神面貌和精神风采。经研究决定,特举办新乡学院第四届健身操舞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新乡学院委员会
 
 新乡学院学生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
 
 新乡学院体育系
 
 三、参赛单位
 
 商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管理学院、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新闻传播学院、音乐系、艺术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国际教育与交流学院。共17个院系参赛。
 
 四、时间和地点
 
 (一)规定动作
 
 比赛时间:2016年5月15日下午三点半
 
 比赛地点:团委活动大厅
 
 (二)自选动作
 
 比赛时间:2016年5月17日下午三点半
 
 比赛地点:新乡学院西区足球场
 
 五、参赛资格与要求:
 
 (一)参赛队伍和人数
 
 1、凡统招录取的在籍本、专科生均可参加比赛。以院(系)为单位组队参赛,各单位可报领队1名。
 
 2、规定动作参赛人数为8人,自选动作参赛人数为40—60人,性别不限,一年级学生人数不能超过总人数的70%。
 
 3、参赛各院系必须对参赛运动员进行医疗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运动员不能参赛,以免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凡是上报参赛的运动员及时为体检合格)。
 
 (二)成套时间:自选成套时间为2分30秒—5分±10秒(音乐节奏为:每10秒22—26拍;成套中含口号:可以现场喊也可以录制音乐中)。
 
 (三)比赛音乐:规定动作音乐大会提供。自选动作音乐,请各院系5月10日下午5:00前以MP3格式交到体育系一楼学生工作室体育部丁少凡处,联系电话:15670599017.
 
 (四)比赛场地:
 
 规定动作: 12MX12M。
 
 自选动作:20MX20M。
 
 (五)着装仪容
 
 男女运动员着装款式不限,适合运动,可适量添加服装配饰,如:飘带、亮片、适宜的设计图案等;男女运动员着装应整洁美观,头发不遮脸,允许化淡妆,不得佩戴任何首饰和手表;必须着合适内衣,不得过于暴漏,不得显露纹身,不得造型怪异;服装上禁止描绘战争、暴力、宗教信仰和性爱主题元素;着比赛服领奖。
 
 六、竞赛项目
 
 1、规定动作:
 
 (1)《河南省全民健身操舞规定动作大学组徒手健身操》
 
 (2)《河南省全民健身操舞规定动作大学组轻器械健身操》
 
 2、自选动作:
 
 (1)有氧健身操:徒手健身操、自由舞蹈(各种不同风格特点的运动舞蹈作品)
 
 (2)轻器械健身操:健身轻器械操、表演轻器械健身操
 
 七、竞赛办法
 
 (一)所有项目只进行一轮决赛,各单项出场顺序赛前由组委会统一抽签决定。
 
 (二)执行中国健美操协会审定的《2015-2017年全国全民健身操舞大赛评分指南》。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组别按照参赛队伍的比例分别录取一等奖两名、二等奖四名,三等奖六名,颁发奖牌。
 
 (三)比赛设置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九、报名要求:
 
 1、各参赛单位确认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组别及参赛项目,如确系误报需更改,经大赛组委会同意后方能更改。
 
 2、各单位参赛项目根据报名表的要求报名,每单位规定和自选至少各报一队,队员最多兼报两项。
 
 3、请参赛队伍的领队或教练员到院团委下载比赛相关文件。
 
 十、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由大会组委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 冰 电话:1370343988 孟 杰 电话:17698229872 
 
  
 共青团新乡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五日
 
  
  
  
  
  
 附件1: 健身操舞大赛评分方法和相关事宜
 
 1有氧健身操成套创编要求
 
 符合奥林匹克精神;禁止渲染暴力、种族歧视、宗教信仰以及性爱等
 
 1.1自选动作
 
 1.1.1成套内容应充分体现动作素材的多样性、成套内容的新颖独特性;
 
 1.1.2成套动作中至少集中出现4×8拍体现第二风格的操舞动作(莎莎、嘻哈、探戈、街舞、爵士等)组合;
 
 1.1.3健身轻器械应利用轻器械的特性,最大限度使用健美操基本步法(V字步、踏步、曼步、一字步、吸腿、踢腿、踏步点地、转身、弓步等),手臂操化、舞蹈动作与轻器械有机结合,充分体现成套动作的多样性、复杂性和创新性;
 
 1.1.4表演轻器械健身操成套创编要充分体现道具的可观赏性,道具与成套主题相吻合;
 
 1.1.5轻器械操成套动作设计要求最大限度地使用轻器械,强调人与器械合二为一;传统动作中脱离器械的动作累计不能超过6个8拍;
 
 1.1.6轻器械健身操成套动作最多允许使用2种轻器械,挖掘器械的属性,发挥其健身功效,体现该器械的健身价值,表演功效;
 
 1.1.7成套中动力性配合至少1次,托举动作出现1-2次(托举不超过两人上举直立高度);
 
 1.1.8成套创编最大限度使用比赛场地,要求至少出现1次2×8拍对比组合、8次以上队形的变化,充分体现立体空间的层次变化;
 
 1.1.8成套动作不提倡难度动作,但可以根据运动员实际能力,适当选择低分值得难度动作,难度动作分值不计入最后比赛成绩。
 
 1.2安全特殊要求
 
 1.2.1成套动作不得出现任何运动员之间的抛接动作,不得出现易造成运动员伤害的器械抛接;
 
 1.2.2不得从一个轻器械跳至另一个轻器械,不得在轻器械上完成任何属于C组(起跳和落地)、D组的难度(如立转、抱腿转、依柳辛等);
 
 1.2.3动作选择不得超出运动员的能力范围,不得编排可能造成运动员伤害的动作内容;
 
 1.2.4替换器械必须放在场外,以免造成运动员意外事故发生;
 
 备注:抛接动作:抛是指由同伴抛起或借助同伴的力量弹起至腾空位置,腾空是指一个人不触及地面或同伴。
 
 2成套动作评分细则
 
 2.1评分办法
 
 评分因素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成套创编 | 成套编排主题突出,项目特征显著,动作内容新颖、多样,连接自然流畅,操舞动作设计风格特点突出;充分挖掘器械属性,完美展示轻器械动作词汇;开始和结束动作创编应表现艺术性和表演性。 | 2分 | 
 
    
    | 场地空间与队形 | 成套动作需最大限度地使用比赛的场地,有效利用三维空间的变化,正确处理运动员与器械的关系;队形设计新颖合理,变化清晰、流畅,体现团队配合意识。 | 2分 | 
 
    
    | 音乐与表现 | 成套动作的设计与音乐的节奏、动效相吻合;运动员通过高规格的动作技巧,干净利落、娴熟地完成成套动作,表演热情洋溢,将运动、激情、表演融为一体,表现出运动员的健康自信与活力,彰显团队表演的感染力。 | 2分 | 
 
    
    | 技术技巧 | 运动员合理运用身体能力(力量、爆发力、柔韧、速度、耐力和灵敏性)表现出正确的动作技术、使用器械的娴熟性以及完美完成动作的能力;全体队员在完成成套动作过程中,必须表现出对动作的速度、方向及身体位置的整体控制能力。 | 2分 | 
 
    
    | 一致性 | 集体动作整齐划一,暨全体队员必须同步完成动作,主要体现在动作的幅度、速度、轨迹、合拍,队形移动变化的一致性与表演能力的一致性等。 | 2分 | 
  
 
 
  
 2.2裁判长减分
 
 2.1运动员在叫到后60秒未出场视为弃权;
 
 2.2被叫到后20秒未出场,减0.2分;
 
 2.3时间偏差(时间在5秒以内的时间偏差),减0.2分;
 
 2.4运动员的着装、仪容不符合规定,减0.2分;
 
 2.5运动员比赛时掉物或装束散落,减0.2分;
 
 2.6托举的数量违例,每次减0.5分;
 
 2.7器械种类超过两种,减0.5分;
 
 2.8因动作失误器械掉地,运动员不捡起判为失去器械,减0.5分;
 
 2.9托举违例,每次减1.0分;
 
 2.10参数人数不符合规定,减1.0分;
 
 2.11违反安全特殊规定,每次减1.0分。
 
 2.3最后的分
 
 2.3.1裁判员评分精确到0.1分,运动员最后得分精确到0.01分。
 
 2.3.2最后得分 = 裁判员平均分(去掉最高分、去掉最低分,取中间分的平均分)— 裁判长减分。
 
 3特殊情况处理
 
 运动员在遇到以下特殊情况时,应立即停止动作并向裁判长反映,在问题解决后重新比赛,比赛结束后提出的要求将不被受理。
 
 2.4.1播放错误音乐;
 
 2.4.2由于设备问题而出现的干扰——音乐、灯光、舞台、会场等。
 
 可举手示意停止,重新开始比赛。
 
 4运动员更换
 
 确认报名后不得更换参赛选手。如确因伤病或特殊情况需更换,必须在比赛开始前24小时持大会医生证明或相关证明提出申请,由组委会同意后方可更换。
 
 5参赛者纪录与处罚
 
 5.1拒绝领奖者取消所有比赛成绩与名次;
 
 5.2检录3次未到者取消该比赛资格;
 
 5.3对不遵守大会相关纪律、不尊重裁判和大会工作人员、有意干扰比赛者将视情节给予以下处罚:警告;取消比赛资格;取消其获得的与参赛项目相关的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项;终身取消相关赛事资格。